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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體報道,深圳市民愛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原職工舉報該中心每年有幾千萬元經費,支出僅數百萬元。隨後深圳殘聯回應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非“三公”經費,沒規定要公開。那麼,深圳企業眾多,每年殘保金究竟有多少?深圳殘聯並未直接回應,只表示 “數量不少,每年有幾個億”。(6月3日《人民日報》)
  沒有公開規定的要求就不公開,這是被動的工作心態;說“敏感”,這是心虛的工作心態。深圳殘保金每年征收數億,這是殘疾人工作的強大資金後盾,對其管理必須嚴格並且透明,但事實卻是“從未公開過此項資金的支出情況”,成了一筆大糊塗賬。
  任何不公開的東西,都難免會讓人產生質疑。而該新聞之所以受關註,主要原因也正是源於社會的種種質疑:是否會有資金挪用?因為不透明,是否會有人中飽私囊或者奢侈浪費?缺少約束,是否會讓殘疾人的權益不能很好地得到保障?
  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副教授楊小柳認為,即便收繳和使用存在制度性的問題,但殘保金的征收和使用是公益性質的,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項目,社會公眾都有權知情。
  筆者非常贊同楊教授的觀點,公益性質的資金就應該給公眾一個明白,一方面,這是接受公眾監督,給自己一個約束,一個壓力;另一方面,也是保障殘保資金的運行,真正投入到公益事業上。
(原標題:殘保金千萬別成“糊塗金”)
(編輯: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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